準備文件:
1.護照正本。
2.身份證影本乙份。 【清晰1:1實際大小影本,不可模糊】
3.提供電話或手機號碼。
4.未過期的台胞証正本。【已過期的不用檢附】
5.半年內2吋彩色白底照片乙張
【背面書寫姓名,不可著白衣,請勿戴眼鏡或只能戴「無框眼鏡」,需露耳朵、眉毛,不可露齒,規格同護照:頭頂到下巴距離需
介於3.2公分至3.6公分之間】
6.未滿16歲申請者:
【需父或母或監護人的身分證影本(需用A4白紙影印,監護人請提供相關證明)】
a、有身分證 (年滿14歲以上須辦理身分證):需附上身份證影本 。
b、沒有身分證:需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正本(記事欄不可省略)。
注意事項:
1.不可使用與舊台胞證相同照片。
2.有效期台胞證遺失 ((遺失件價格另計,請洽客服))
a、在台灣遺失:警察局報案或填寫遺失聲明書,並更改為遺失件。
b、在香港或澳門遺失:先去警察局報案,拿到報案證明後,至香港中國旅行社(電話:852-28533573)或澳門中國旅行社(電話:853-705501)申請補發。
c、在大陸遺失:先去警察局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後,向當地的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補發臨時台胞證。
※非台灣出生者※
1.三個月內戶籍謄本,不可省記事欄。(陸+外)
2.首次抵台登記身份證所持旅行證件影本乙份。(國外出生)
3.大陸戶籍部門的戶口註銷證明或無設籍公證書影本乙份。(大陸出生)
4.小孩沒入大陸戶籍,應提供赴台定居通行證影本乙份。(大陸出生)
*補、退件工作日重新計算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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